发布日期:2020-10-21 浏览次数:次
经查,康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资质申报过程中存在个人业绩和学历弄虚作假行为。现将处理意见公示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康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予以通报批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依法给予警告,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建筑市场主体失信预警。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10日。公示期间,企业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委派企业人员持法人委托书、申诉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资质许可机关申诉(联系电话:0311-87904534);逾期未申诉或申诉理由不成立的,按公示意见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相关企业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
相关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事项 |
涉嫌行为 |
1 |
康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不分专业乙级 |
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学历弄虚作假 |